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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18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政发〔2013〕16号)、《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4号)、《常州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常政规〔2025〕5号)等文件,经审核,取消下列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公示。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8日

序号

申请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原保障方式

退出原因

1

马文玉

3204**********0868

勤业新村

实物配租(金安家园)

不符合条件

2

周萍

3204**********0825

机械新村

实物配租(金泽家园)

不符合条件

3

杨金荣

3204**********0410

华海城市花园

实物配租(采菱公寓)

不符合条件

4

刘华山

3421**********1813

环卫试点

实物配租(金润家园)

无家庭成员在环卫系统就职

5

康启侠

3412**********9565

环卫试点

实物配租(金润家园)

无家庭成员在环卫系统就职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单位同意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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