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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8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常政发〔2008〕144号)、《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政发〔2013〕16号)、《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4号)等文件,经审核,取消下列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公示。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8日

序号

申请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原保障方式

退出原因

1

朱梅霞

3210**********0900

荆川里

租金补贴

不符合条件

2

殷晓勤

3204**********0221

机械新村

租金补贴

不符合条件

3

刘维敏

3412**********2789

电子新村

租金补贴

限定期限内拒不配合年审

4

冯太保

3204**********8536

西新桥三村

实物配租(金梅花园)

不符合条件

5

黄莉娟

3204**********1022

红梅东村

实物配租(金安家园)

限定期限内拒不配合年审

6

吴健亮

3204**********1417

三堡街

实物配租(金安家园)

不符合条件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单位同意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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