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公示栏 > 内容
 
常州市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8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常政发〔2008〕144号)、《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政发〔2013〕16号)、《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4号)等文件,经审核,取消下列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公示。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8日

序号

申请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原保障方式

退出原因

1

韦建国

3204**********8415

怀德中路

租金补贴

不符合条件

2

曹伟国

3204**********0417

清潭新村

租金补贴

不符合条件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单位同意对外公布。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9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