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动建筑业绿色建造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市住建局全面部署开展绿色建造评价工作。
一是明确评价范围和条件。2024年1月1日之后取得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原则上应按绿色建造标准实施,绿色建造评价分为一星、二星、三星3个等级,评价依据为《常州市绿色建造评价标准》,申请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造项目应符合一定建设规模要求。二是明确评价程序和要求。绿色建造一星级项目的评价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自行评价。绿色建造二星级及以上项目的评价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市住建局组织实施,分为预评价、过程评价和竣工评价三个阶段。三是明确项目评审和结果应用。绿色建造评审委员会定期召开评审会,结合项目评价报告及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审核、结果公示、发文公布。对获评绿色建造二星级及以上的项目,项目承(参)建单位可获企业良好行为信用加分,工程总承包单位可在工程结算时计取奖励费用。绿色建造星级认定结果还将与相关工程建设领域评奖评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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