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跟踪落实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城市特色风貌塑造)专项审计要求,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城市特色风貌塑造)项目自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和财务管理专家通过现场踏勘、座谈交流和查阅台账等方式对我市2023年度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开展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财务、业务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严格执行落实;是否按照计划的进度、内容进行项目实施,且达到预期成效;专项资金是否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付,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相关手续是否完整齐全。检查结果显示,项目均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的价款结算和费用支出明晰,能够按照合同和财务制度执行;项目均严格按要求落实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质量监督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到岗尽责;项目均严格管控资金使用,避免超过项目总投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省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专项资金发挥绩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