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本级党委专题报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制度的通知》(建办科〔2024〕3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建立向党委专题报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制度的通知的函》等文件要求,为完成好专题报告的起草工作,3月13日上午,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讨论会,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经焱主持会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旅局、市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经焱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厅字〔2022〕33号)等文件;市资源规划局和文广旅局就相关文件要求交流了目前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现状、好的经验做法、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会议重点讨论了如何建立向党委专题报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制度,认真研究了专题报告起草工作的任务分工,为下一步向本级党委专题报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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