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切实提高全市物业管理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推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9月2日,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以“条例引领,服务提升”为主题的宣贯培训会,市住建局、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镇)、部分社区和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会由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彭峻、市人大法制工委主任许玲、市仲裁委办公室主任张翔和江苏城建学院教授彭后生分别从物业管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新修订《条例》的解读、物业矛盾纠纷调处案例剖析以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方面进行了解读。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加强物业了管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全面分析和解读了物业管理各主体如何履行权利与义务,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新修订的《条例》是一部保障物业管理规范、良性发展的重要法规,市住建局要求下一步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持续开展新修订《条例》的宣贯培训,扩大宣传效应;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把物业管理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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