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房村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回顾评价的通知》(苏房村联办〔2023〕3号)要求,8月7日至9日,市田园办会同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和专家成立复评小组,对经县级初评审核通过后的前三批11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组织开展回顾评价。
此次回顾评价工作,严格按照省房村办制定的已命名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回顾评价要点,分别从产业发展、长效管理、乡村治理、工作组织和一票否决负面清单等五个方面组织实施。回顾评价期间,市田园办一行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形式,多渠道掌握村庄命名后动态发展情况和主要变化,以及在“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村民参与”等方面采取的积极做法和有益探索,并就需要改进提升方面与当地村委、行业主管部门等进行了面对面交流探讨。
通过市级复评,市田园办认为前三批11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后半篇文章”成效明显,基本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将按时提交复核评价材料并配合做好省级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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