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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中心召开市政工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春风行动” 动员会议
发布日期:2023-02-14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防范各类施工安全事故,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良好开局,2月10日,市管中心召开市政工程领域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暨“春风行动”动员会议。会议由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王鸣军主持,中心副主任汤仪作具体部署,在建受监市政项目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要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自查,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共同研究布置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例会纪录。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确保企业对所属在建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教育,重点是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是否“人到岗、心在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是否到位,确保实名管理系统和人员的真实性。

会议强调,参建各方要即刻行动起来,加强施工工地节后复工前的安全管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务必做到“五个到位”和“五个必须”。“五个到位”: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到位。“五个必须”:(1)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共同研究布置复工安全生产工作;(2)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部署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及时汇报会议精神,并要求会后做好台账资料;(3)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依据标准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消除隐患、落实整改、符合要求情况下,经项目总监签发复工通知后方可复工;(4)项目部必须对所有务工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教育,其中一次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另一次是根据当前施工特点、施工流程以及方法、主要危险源,开展安全防护基本常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知识教育;(5)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旁站监理及监理例会等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复工自查,并严格复核,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自查或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暂停施工,督促落实整改,并报送中心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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