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住建部《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函城〔2020〕73号)规定,现将383名合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 常州市主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