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常政发〔2008〕144号)、《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政规〔2013〕16号)、《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4号)等文件,经核查,以下家庭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规定条件,决定取消下列家庭(详见附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公示。
附件:常州市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8日
附件:
常州市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序号
|
申请人代表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址
|
原保障方式
|
退出原因
|
1
|
陈杏泉
|
3204**********1217
|
万福路
|
租金补贴
|
死亡
|
2
|
吴华霞
|
3204**********0860
|
周庄村
|
租金补贴
|
主动退出
|
3
|
秦兰妹
|
3204**********0421
|
打索巷
|
实物配租(九洲花园)
|
不符合条件
|
4
|
冯小军
|
3204**********5012
|
丽华新村
|
实物配租(金泽家园)
|
不符合条件
|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单位同意对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