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队伍建设,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37号)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苏建质安〔2019〕37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更新常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人员。全市各地建设管理部门在职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原专家库成员若要继续担任专家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申请。
二、专家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论证工作。
申报深基坑工程类(设计)的论证专家,还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岩土工程设计。
在所在专业特别优秀或个别专业类别目前我市相关人才紧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专业分类
专家库按专业分为六个类别,各专业类别专家可参与相对应的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相关专项方案的论证工作,具体对应关系详见《专家库专业类别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对应关系》(附件1)。
(一)深基坑工程类;
(二)模板脚手架类;
(三)吊装与拆装工程类;
(四)拆除工程类;
(五)特殊工程类;
(六)安全管理类。
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家在选择专业类别时可选择不超过两个类别申请。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家可选择不超过三个类别申请,但至少有一个申请类别必须在上述类别(四)、(五)或(六)中选择。申请深基坑工程类的专家应选择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不得同时选择两项。
四、申请程序
(一)符合专家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如实填写《常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及相应业绩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填写说明)。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受理部门核验原件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章后,由所在单位汇总,填写《常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申请汇总表》(附件3),连同专家材料一并上报(请将推荐专家的提交材料按个人分别装在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专家姓名)。
(三)市住建局组建评审委员会,对专家资格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将申请表、汇总表原件及申请人员相关材料,于2023年2月10日前报至常州市怀德中路82号澜天大厦1204室,申请表、汇总表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恽波
联系电话:0519-86603345
电子邮箱:1323509819@qq.com
附件:1.专家库专业类别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对应关系
2.常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
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3.常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
专家库专家申请汇总表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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