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于近期公布了全省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地区名单,常州被确定为全市范围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地区。为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市场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构建市场、政府、社会三方协同监管格局,省住建厅要求各设区市选择市本级、县(市、区)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地区,鼓励以设区市全市范围进行试点。各地积极响应、踊跃参加,全省13个设区市中,6个市将在全市范围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其余7个市选择地区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
省住建厅已建议将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省政府对设区市政府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实施;要求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措施;对于县(市、区)级试点地区,设区市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并为试点地区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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