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早期人防工程安全工作,提高人防系统本质安全水平,根据《省人防办关于开展早期人防工程普查工作的通知》(苏防传发[2022]10号)要求,5月17日-19日,由常州市住建局党委委员、人防办总工程师何敏带队,人防工程处、市人防指挥信息和工程保障中心早期人防工程普查专班成员,对全市早期人防工程进行督导检查。
本次普查范围为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早期人防工程,包含1985年底前修建的人防工程和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早期构筑物。检查组对照省办排查的内容,对我市47处早期人防工程,从安全性、防护性能、完整性、防水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设备设施、工程状态7个方面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收集整理,形成基础资料台账。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持续深化早期人防工程普查工作,根据前期普查结果,邀请军队、高校或第三方机构的专家学者,对早期人防工程作出评估鉴定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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