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金融资产认定标准作出调整,公租房家庭的金融资产最高可到32.91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金融资产门槛降低了2.6465万元;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金融资产最高可到39.493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金融资产门槛降低了3.1758万元。
1月24日,常州市统计局公布了《2021年常州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822元,增长8.7%。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4号)文件,我市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保障时,设定的金融资产的相应标准随每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动态调整。
下一步,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全力做好审核门槛的精准调整,严把审核关,通过省市两级金融机构的同步反馈,结合证券持有数据,确保国有资产的公平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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