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住建、人防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原《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如有意见,请您于2022年10月9日之前将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邮件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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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9日
附件:1.《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2.《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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