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4日至7月13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了《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工作得到了公众的积极响应,征集期内,收到了广大网民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修改建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相关反馈意见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以下合理意见予以采纳:
网友建议: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担同一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作为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组织房地产估价机构就评估技术路线、重要参数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建议《征求意见稿》增加此内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纳情况:同意采纳,将《征求意见稿》第一章第八条第二款内容修改为:“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担同一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估价机构就评估对象、价值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同时,网友提出的房屋区位状况调整、装修及附属设施调整等问题和建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均给予了回复。在这次意见征集活动中,公众积极参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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