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提高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全市小型建设工程本质安全水平,市住建局于近期对各辖市(区)及经开区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开展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汇报、查阅管理台账资料、实地查看小型建设工程在建项目,检查了各方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及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发现各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能够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加强对小型建设工程的纳管、日常监管、业务指导和考核,安全管理工作得到稳步加强。对督查发现的部分小型项目实体安全方面问题,督查组及时发出了《常州市小型建设工程整改建议书》,要求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属地监管、行业指导、应纳尽纳”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一是消除监管盲区。要求属地监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理顺体制机制,对未受监工程做到应纳尽纳,充实监管队伍,真正消除监管盲区、堵塞漏洞;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举措,不断提升相关企业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引导参建单位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各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应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管,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和监管深度,及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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