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建设工程综合监督改革,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依据《关于印发〈深化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住建〔2021〕6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市建管中心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并结合工作实际,今年6月1日起至今,我市天宁、钟楼辖区范围内已有40余个新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采用“三位一体”的新型监管模式,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成效初显。
今年以来,在市住建局的领导下,市建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综合监督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创新研究制定《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开展具体工作的方式、程序、重点和相关要求,并先后出台了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告知、工程监督档案内部管理、信访处理及城市长效管理等系列配套制度,修订完善“权力运行”,“履职尽责”、“廉政风险防控”三个清单,为改革工作保驾护航。(二)整合职责职能,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梳理和调整中心内设部门职责职能,将项目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建筑市场日常监管职能全面融合和统一管理,建立和完善了人员岗位职责清单,同时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优化人员配置,充实项目综合监管部门力量。(三)加强队伍建设,促进能力提升。组织专门力量先后编制完成了《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相关文件汇编》《建筑市场行为检查操作手册》《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检查操作手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手册》等技术指导手册,指导和帮助业务人员开展综合监管工作,并运用“建管大讲堂”等学习阵地营造学习氛围,交流学习成果,提升综合监管能力素质。(四)深入理论研究,指导改革实践。组织综合监督管理现场督查,召开综合监督管理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启动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研发,开展省级科技项目—《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模式创新与实践研究》课题研究,为下一步改革工作提供支撑和指导。
下阶段,市建管中心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锐意进取,积极探索和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着力破解改革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推动改革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力争到2022年底,新型监管模式得到全面推广应用,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监管能效显著提高,促进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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