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常州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住房在吸引和聚集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提供政策支持。(一)目标任务明确。到2025年全市筹集、建设人才公寓10万套,根据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分解落实任务,溧阳市13500套、金坛区12500套、武进区22000套、新北区21000套、天宁区10000套、钟楼区10000套、常州经开区11000套。(二)建设模式多样。以新建、改造、收购、租赁相结合,各辖市(区)负责本级人才公寓投资筹集、建设。企业较为集中的开发园区,由园区统一规划集中建设人才公寓;引进人才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在符合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可自行投资建设人才公寓;同时引导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建设、经营人才公寓。(三)布局设计合理。选址与产业布局、高校和科研院所分布相匹配,做到距离适中、交通便捷。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不同类型的户型,以满足不同居住需求,适当装修,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集中建设的人才公寓同步配套餐饮、购物、娱乐、生活等方面的服务用房。(四)管理责任清晰。人才公寓的申请、分配、管理由人才公寓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机构)具体负责,要求在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人才公寓中配备青年驿站,为来常就业创业的人才提供一般为7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免费住宿以及就业咨询等服务。
目前,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正在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十四五”期间人才公寓的年度建设或改造计划,4月底前,将今年新开工建设或改造人才公寓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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