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军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经省政府批准,确定每年9月18日为防空警报试鸣日,全省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日。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于9月18日上午10时整鸣放防空警报信号(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各辖市、区人防部门将组织部分机关、社区和学校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演练。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听到警报信号后,切莫惊慌。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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