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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18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常政发〔2008〕144号)、《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政发〔2013〕16号)、《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4号)等文件,经审核,取消下列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公示。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8日

序号 申请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申请编号 户籍地址 退出原因
1 周春福 3202231955*****032 KT180062 翠竹新村36-甲-101 死亡
2 梁海敏 3204021962*****416 DZ090093 电子新村2--丙--203 死亡
3 李建平 3204041962*****519 GZ140013-K 机械新村9-2-丙-103 不符合条件
4 巫佳 3204021981*****028 GT170003-K 清凉新村120-乙-101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且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5 汤文捷 3204021977*****028 GT160202-K 丽华新村24-乙-503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且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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