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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管中心建设工程综合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初获成效
发布日期:2020-09-17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常州市皇粮浜实验学校(钟楼外国语学校)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投用,该项目是我市开展建设工程综合监督执法模式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首个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采用综合监督执法模式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的项目,标志着我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初获成效。

为了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建设工程综合监督执法模式建设,市建管中心于2018年5月正式启动了综合监督执法模式改革试点,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监管等问题,努力构建简约高效、权责明晰、运转流畅、执法有力的工程综合执法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监管职责、完善监督机制。经过两年多不懈努力,我市创新建立了“建设工程综合监督执法模式”,该模式属江苏首创、全国领先,有力推动我市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支综合队伍。将原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市场监管三支专业监管队伍,整合组建一支综合监督执法队伍。根据《试点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市建管中心积极研究部署,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岗位、工作经验等各方面因素,组建了一支综合监督执法队伍,队伍中包含原从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三个专业的监管人员,通过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转变传统观念和思路,不断提升综合监管能力,统筹人员配置让有限的监督资源得到充分发挥,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一次综合抽查。将原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市场监管需要分三次检查的内容,整合到一次综合监督执法抽查工作中去。日常综合监督执法抽(巡)查前,根据工作计划及实际需要,由监督联系人确定抽查范围,抽查内容可以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市场行为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及专业,监督执法过程中,各专业监督人员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对各自抽查内容负责,让一次综合检查完成三次专项抽查的工作内容,有效减少了抽查次数,同时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置力度并不减少,工作能效有效提升。

一份综合档案。将原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市场监管需要分别出具监督意见,建立三份监督档案,整合到一次综合监督执法抽查出具一份监督意见,建立一份监督档案。试点日常综合监督执法过程中,对抽查情况及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协商讨论后形成记录,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抽查意见,统一交由项目监督联系人汇总形成一份综合监督执法抽查记录,项目监督联系人依据抽查意见和规定程序要求发出相应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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