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 内容
 
市排水管理处全力推进排水许可全覆盖
发布日期:2020-08-19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市排水处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尚未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以下称排水许可)的既有排水户尽快办理排水许可,全力推进排水许可全覆盖。

据了解,为加强污水排放管理,防治城镇水污染,住建部颁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排水户应申请排水许可,并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早在该《办法》出台之前,市排水管理处采用合同管理模式,即与排水户签订污水处理合同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运行,杜绝工业企业超排偷排。《办法》出台后,市排水管理处分批有序通知已签订污水处理合同的既有排水户申请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截至目前,我市已受理发放排水许可证1300余张,还剩193家排水户未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其中新北区91家,钟楼区59家,天宁区43家。

针对一直未申请排水许可的既有排水户,市排水管理处加强沟通与督促,全力做好排水许可全覆盖工作。一方面搭建咨询服务平台,随时回答排水户的问题,详细解答排水许可相关政策,分享办理排水许可所需要的资料并提供相关模板供参考,为排水户提供便捷优质服务,提升办证效率。另一方面委托属地街道对排水户名单进行核实后通知企业和发放书面告知书,并要求企业负责人签收。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排水户收到本次通知后,逾期未取得排水许可证,仍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市排水管理处将会将案件移送至常州市城建监察支队并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9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