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 内容
 
市照明管理处发布楼宇照明项目设计、施工两项导则
发布日期:2020-07-07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市照明管理处制定并发布了《常州市“环城高架”楼宇照明设计导则》和《常州市市区建筑景观照明工程施工导则》,进一步提升建筑景观照明设计及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为具体项目的有序推进和我市市区建筑景观照明建设、管理工作水平提升提供助力。

设计导则在明确整体原则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一是对泛光、轮廓等不同照明手法的运用做出了规定;二是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建筑的景观照明设计,提出了分类设计要求;三是对配电、集中控制、节能环保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施工导则在对新建、既有建筑景观照明工程施工各阶段做出细化要求的基础上,着重对安全生产管理和屋面防水等重要环节、关键工序进行了突出强调。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9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