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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依托制度加强经营性房产租赁管理
发布日期:2020-05-26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持续做好公司经营性房产的租赁管理工作、规范租赁行为、提高使用效益。日前,担保公司出台了《常州房屋担保置换有限公司房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涵盖了公司经营性房产管理中所涉的房屋招租、租金收缴、维修、巡查等日常工作。为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防范廉政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坚持依法原则。《办法》制定过程中,坚持以法律为依据,重点针对以往经营性房产管理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通过对《合同法》、《物权法》中有关条文以及相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学习,并积极征询单位法律顾问的意见,对原有经营性房产的相关操作规定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出台了《办法》。同时进一步了明确房屋类型、职能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工作流程等事项,用制度确保租赁工作得到更加有效地监管。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办法》对公司经营性房产出租所涉房屋招租、合同管理、租金管理、维修管理等工作职责、审批权限进行了明确具体的划分;并针对经营性房产维修金额小、修理地点分布散等遇到的维修难,提出了有效解决措施,并进一步加强了审计对于维修的监督。而且《办法》还结合此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公司主动进行的租金减免有关工作情况,对今后遇到类似情况如何减免租金明确了有关措施。

三是坚持市场化原则。《办法》要求房屋所属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租赁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租赁方案,同时开展房屋租赁价格的调研,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租赁价格的报批。同时明确房产的招租工作统一应委托国有资产招租平台进行,如实披露有关信息,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广泛向市场征集承租人。由市场发现交易主体,形成竞价机制,从而提高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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