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我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管理。
一是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集中审核、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聘请249名同志为常州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聘期3年。
二是要求施工单位在专家论证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通过《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从本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且符合相关要求的专家。施工单位从专家名单中选取人数不得少于5名(单数)且符合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本市专家无法满足需要时,可通过“省安全管理系统”抽取省内专家或邀请外省、国家部委的知名专家。
三是对论证专家进行信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停专家身份三个月:接受工作委托,一年内出现两次不按时完成专家工作的;擅自以专家名义从事推销产品、介绍客户、吃拿卡要等不正当活动,经查实的;未及时更新个人信息或按要求应回避而未回避,对工作造成影响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一年内不得申请入库:对工作不负责任,危大工程关键节点的检查未严格对照方案进行,受到主管部门诫勉谈话的;专家组所签署的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报告因存在严重问题,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须承担相应责任的;除领取正当服务报酬外,向服务对象索取财物,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的;出具虚假证明、虚假报告或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一个聘用周期内两次受到暂停专家身份处罚的。
四是各级住建监管部门将通过不定期抽查,对专家的论证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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