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常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常住建〔2020〕176号)的要求,我局在督促建筑业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对市级许可建筑业资质的“净资产”、“注册建造师”指标进行核查,至2020年7月31日止,我市204家企业涉及228项市级行政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见附件)。
本次资质核查不合格的建筑业企业应于2020年11月1日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完成整改,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整改材料。整改期间上述建筑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分立、升级和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其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条件的,我局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撤回企业相关的市级行政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常州市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建筑业企业名单.xls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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