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的实施意见》、《关于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取消下列住房保障家庭资格,现予公示。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8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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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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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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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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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街道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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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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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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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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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1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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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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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02195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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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池街道西新桥一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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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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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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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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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14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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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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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04195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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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街道花园新村二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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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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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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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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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140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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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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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02196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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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红街道清潭二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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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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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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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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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Z18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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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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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021958*****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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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红街道清潭一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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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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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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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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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14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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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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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04196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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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池街道西新桥三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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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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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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