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的实施意见》、《关于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取消下列住房保障家庭资格,现予公示。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8日
申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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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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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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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街道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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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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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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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Z16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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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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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21194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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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街道勤业一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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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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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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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17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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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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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211979*****6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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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街道五角场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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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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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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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13047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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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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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02195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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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街道凯旋城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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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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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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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07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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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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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02196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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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街道劳动新村第一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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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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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借、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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