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5日至8月16日,第4巡察组对常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进行了巡察。10月12日,巡察组向常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征管中心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着眼长远,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及时部署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我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研究安排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推动各项整改工作部署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落实整改措施的方法对策,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单位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整改责任。聚焦反馈意见,逐项梳理问题清单。精心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针对4个方面13项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举措,制订《常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关于市委第四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整改清单,明确了每条具体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切实做到整改事项“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务求抓牢整改实效。在整改落实中,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整改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相结合,统筹推进,充分发挥整改对各项工作的推动作用。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班子主动作为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依据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充分挖掘潜力。研究制定项目考核制度,重点围绕项目征收中的资金使用、政策执行、操作流程、征收进程和文明安全等内容,创新管理服务,增强监管、掌控力度。进一步加大房屋征收行业党建工作推进力度,坚持项目实施与党建工作同步推进,规范项目临时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2.关于“班子学习能力、创新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强化思想引领、政策落实、服务创新、驾驭风险等能力建设。组织班子成员参加2019年市住建局领导干部人文素养与领导力提升班,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创新意识。紧扣实际,着眼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人才教育培训,完善人事管理等相关制度,聚焦鼓励激励,通过建立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体制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让人才充分发挥作用。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深入基层,着力解决一批涉及发展和民生的重点问题。对房屋征收领域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明确征收行业任务和要求,通过印发宣传手册,悬挂扫黑除恶标语,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结合年底的综合大检查,对各辖市、区征收领域的乱象整治行动进行督查。
4.关于“征收补偿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不能与时俱进”问题的整改。一是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和修改不及时,个别政策规定一‘暂行’就接近十年”问题的整改。《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工作已经完成并上报市政府,待履行相关程序后,由市政府公布施行。二是关于“各辖区征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弹性有余,刚性不足问题”问题的整改。深入各区开展调研,掌握“小政策”出台的历史背景和客观原因,分析其中的合理成份和不利影响,在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计划依据正式出台的《办法》,于2020年上半年对各区政策统筹考虑,归纳平衡,实现全市房屋征收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
5.关于“年度征收计划完成率不高”问题的整改。对2019年计划中未按时实施的项目,要求有关部门说明原因,消除社会影响。对未列入2019年度计划的项目已经实施的,要求说明情况,并明确今后各辖市区类似项目,要按照规定在履行相关手续、列入追加计划后方可启动实施。在编制2020年征收计划时,从源头上对征收计划申报从严把关,对未列入发改部门的旧城改造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对经过论证后认为实施条件不充分的暂缓列入年度计划。
6.关于“对辖市区征收补偿工作监管薄弱”问题的整改。从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着手,对项目资金、安置房落实没有到位、被调查居民改造意愿不强的,建议暂缓;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尤其是涉及产权调换的房源地点、结算价格要充分尊重民意;对征收补偿方案中涉及企业征收的,要求征收部门充分考虑企业的搬迁时间,同时,要求房屋征收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备案工作。继续落实项目联系人制度,对各辖区实施的项目派人跟踪对接,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和出现的问题,会商研究解决办法,同时,对项目现场的政策执行、人员纪律、工作作风等加强监督管理。
7.关于“对辖市区征收补偿工作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从思想上、行动上提出新要求,明确对项目情况全程掌握的内容。结合新的《办法》出台,对征收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调整培训内容,重点增加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征收中遇到的疑点难点案例剖析、征收的规范、公开、公平以及征收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内容。同时,严格把好考核关。按季度定期召开全市征收工作例会,听取项目征收情况汇报,座谈交流各地管理工作,对各辖市区房屋征收中出现的疑难杂症进行分析研究,共同探讨解决办法。组织参加专业机构的政策培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处置经验。
8.关于“对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未能全覆盖”问题的整改。全面梳理中介机构名单目录,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推出评估机构信用评价办法。针对劳务、评估、审计中介机构工作侧重点不同,聘请专业人员对他们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其执业水平,确保房屋征收高质量完成。对房屋征收项目实施过程中参与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在项目结束后结合有关考评记录,并将考评情况统一纳入到市征管中心的考核系统中。
9.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重新研究修订“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划清支委会和行政办公会议事边界,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议事决策。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各项记录台账,谈心谈话深度思想交流。结合干部调整,支部委员补选正在进行中,待支部委员到位后,明确分工并设置纪检委员。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结合人员队伍现状和编制、职数条件,深入研究岗位人才需求的条件和数量,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及时上报需求方案,采取调配、公开招录等方式配齐配全干部人才队伍。深化传帮带,对年轻人员进行思想引导、工作指导、作风锤炼,通过谈心谈话、压担子、交流轮岗,安排到征收项目一线实战历练等方式,培养责任心,提升业务能力,使人才得到复合培养、全面发展。优化内设科室,理顺部门职责,明确岗位责任制,提升管理效能。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培训,组织职工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研讨,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担当意识和履职能力。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考核,奖优罚劣,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干部职工队伍。
1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严格财务审核,对手续不完善、票据不完备和内容不规范的不予报销,对违规报销部分进行清退。从严控制会议经费,巡察以来,所有会议均在本单位会议室召开,会议费用较往年明显下降。
12.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复核,严格预算和财务制度执行,规范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明确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执行,补齐手续资料。各类工会活动按要求完善事前事后手续。
13.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历史上借出车辆问题依据实际情况正在多方协调,待依据充分后,申报核销处理。代收规费现已提交申请作调账处理,经批准后核减相应科目的余额。对历史遗留已安置使用的房产问题进行全面详细核查,经多方取证后将实际情况和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处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我中心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很多工作才刚刚起步,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以上率下,持续推进整改。坚持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以上率下、真抓实干,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整改任务完成。二是聚焦问题意见抓整改,确保反馈意见落实到位。继续坚持聚焦问题、聚力整改,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销号推进”落实整改措施。围绕巡察反馈的短板、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加强跟踪督办,对照巡察整改要求,一项一项抓整改、抓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常抓不懈,对新发生、新变化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整改中不断进步和完善。三是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强化源头防范,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86602330;邮政信箱:常州市怀德中路82号澜天大厦13楼中共常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1053519331@qq.com。
中共常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0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