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印发<根治农民工欠薪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苏薪联发〔2019〕3号)等有关要求,市住建局及早谋划、部署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市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及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
一是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也事关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 2020 年基本无拖欠目标,大力推进治欠保支各项制度实施。
二是迅速排查摸底,加强跟踪管理。各建设、施工单位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合同为依据,对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逐一自查,查清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应支付农民工工资人员和数量,制定收款和支付计划及落实计划的措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的摸排和监督检查,对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收付情况进行分析预警,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早筹措资金,规范支付行为。
三是明确主体责任,确保支付到位。明确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施工总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建设、施工单位应最大程度地减少因农民工讨薪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由于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引起群访等恶性事件的,将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完善处理机制,实施联合惩戒。一是建立完善农民工投诉处理网络。建设、施工单位要理清本工程项目经理、劳务负责人、工种负责人、班组长信息,明确各层级农民工投诉处理责任人员。二是依法妥善处置农民工工资投诉。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畅通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投诉接待室、信访接待点等方式,对于农民工工资投诉来电、来信、来访,要第一时间积极响应、核实情况,按照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有关办法和工作流程分类协调处理。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形成联动合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与人社、信访、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共享信息,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各级联席会议会商解决方案,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