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下午,我市召开第一届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副市长梁一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彭峻,市住建局局长史政达、副局长蔡军,市人大环资城建工委、市政协城建与人资环委委员,市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金融监管局等部门领导以及市民代表等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政达从规范管理、便民服务、强化监督等方面,详细汇报了2018年度我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2019年工作计划。与会人员就“二手房交易维修资金网上审核”和“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和统筹管理”两项议题开展充分讨论,并审议通过了有关决议。
梁一波副市长充分肯定了维修资金监管委员会在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群众满意度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一是把握新形势,积极跟踪新动向,认真做好政策储备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适应法律法规的相关调整。二是明确新要求,《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相关部门要积极作为,及早研究工作,出台配套政策。三是落实新任务,通过提升管理水平、加固安全屏障、探索创新做法和强化党建引领等措施,把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提上新层次。四是要不断提升监管会工作成效,监管会委员围绕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在强化履职尽责、强化学习调研和强化循序渐进等方面继续出谋划策、积极作为,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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