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常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暨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工作召开,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政达,副局长蔡军出席,各辖市区住建部门有关人员,市住建局有关处室和单位参加。
会上,各辖市区分别汇报了老旧小区(主要是2000年之前建设的)现状、综合整治情况、存在困难、工作措施及工作计划,并就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与会人员还就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资金来源、项目招投标、雨污分流等进行了交流。
史政达局长指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民群众高度关切,住建系统全体一是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自己放在特定历史阶段的工作推动者这一位置上来,不断开拓创新;二是要讲究工作方法,制定整治标准时,要对照宜居标准实施分步走,整治要以实用为主,要综合考虑到整治项目的“性价比”;三是要强化保障,通过深化改革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组织保障,通过开发资金渠道,做好资金保障,通过制定目标细则,完善可行性报告,确保整治有力度、有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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