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市政和拆迁工地扬尘管控工作,6月1日,市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部署会,副局长赵洪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各辖市(区)建设局和市征收办关于市政工地、拆迁工地目前扬尘管控现状、具体措施、管控难点和下一步举措的汇报。
赵洪平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月行动方案>通知》精神,高标准做好市政工地和拆迁工地的扬尘管控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单位为扬尘管控组织单位,施工单位为扬尘管控实施单位,应立即成立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责任人。二是工程参建各方要进一步增强扬尘管控意识,建立工地现场扬尘管控制度和方案,做好施工现场的裸土覆盖、出入口和施工道路冲洗、洒水降尘等措施。三是施工总包单位要对土方运输等分包队伍加强管理,分包协议中明确扬尘管控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四是加强检查督查,将检查结果纳入信用考核,不符合扬尘管控条件的一律不得施工,对违法情况移送行政处罚机构立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