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城乡建设局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实行了部门内部处罚权相对集中。整合执法资源,将行政处罚权集中到市城建监察支队统一行使。二是实行执法重心下沉。组建了两个执法大队,分别派驻天宁区和钟楼区,具体实施辖区内的现场监察及执法任务。三是整合执法职能。优化整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建筑业管理机构的执法职能和资源,组建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统一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执法机制。五是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改革,适应城乡建设执法对象多元化、高流动性、跨区域性的“一家管”体制优势和执法效能初步显现。一是内部执法体制得到理顺。明确了责任主体,形成了统一、权威的行政执法。二是行政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执法力度明显加大,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明显减少。近年来,立案查处案件80余件,处罚金额1600余万。三是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建立健全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四是建设工程监管效能明显增强。五是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得到有力推进。把执法查处的信息纳入建筑企业信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引入工程项目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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