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嘉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龙与城四期项目38幢(公安编号),已向我局申请交付使用备案,根据《常州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常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的规定,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同意备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