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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常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第四批审查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16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近期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 月23 日。

二、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在公示期内,将陈述材料报企业注册所在地主管部门初审确认并加盖印章后,通过江苏省房地产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系统,将陈述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若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常州市城乡建设局行政服务处咨询。  

三、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四、联系电话:0519-81680590                

附件:2018年常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第四批审查意见汇总表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2018年常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第四批审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公示意见

 

1

常州市天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

未提供未售房源证明。

 

 

2

常州市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开发项目确认表:拟建面积和已完成面积填写错误。

 

 

3

常州煜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核准暂定叁级(首次)

 1.贾小平、何广苏、王静、刘成芳职称证上传不完整;2.周文娟身份证过期;3.未上传项目批文;4.开发项目确认表:拟建面积填写错误。

 

 

4

溧阳市新华房产有限公司

暂定肆级延期一年(变更:营业执照注册号)

1.项目证照过期且未完工,未提供延期协议或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情况说明;2.未提供资质证书副本;3.沈田松已到退休年龄,不能作为专业人员;4.王双琴劳动合同过期。

 

 

5

江苏煜基置业有限公司

核准暂定叁级

1.未提供未售房源证明;2.朱雪萍身份证过期;3.未提供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证明;4.开发项目确认表:已完成面积填写错误。

 

 

6


溧阳市弘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

1.项目证照过期且未完工,未提供延期协议或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情况说明;2.未提供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证明。

 

 

7

溧阳恒丰置业有限公司

暂定肆级延期一年

未提供未售房源证明。

 

 

8

常州市地平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

1.未提供资质证书副本;2.项目证照过期且未完工,未提供延期协议或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情况说明。

 

 

9

溧阳市天目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

1.未提供资质证书副本;2.项目证照过期且未完工,未提供延期协议或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情况说明;3.开发项目确认表:拟建面积填写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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