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公示栏 > 内容
 
2018年常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第一批审查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18-01-22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近期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 月29 日。

二、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在公示期内,将陈述材料报企业注册所在地主管部门初审确认并加盖印章后,通过江苏省房地产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系统,将陈述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若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常州市城乡建设局行政服务处咨询。  

三、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四、联系电话:0519-81680590  

附件:2018年常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第一批审查意见汇总表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2018年常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第一批审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公示意见

 

1

常州泰富庄园置业有限公司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

1.未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2.开发项目确认表:项目名称、完成面积、施工许可证竣工日期、土地合同中竣工日期填写错误;3.经营负责人不符合任职条件;4.项目证照过期且未完工,未提供延期协议或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情况说明。

 

 

2

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溧阳)有限公司

核准暂定叁级

1.未提供资质证书副本;2.未提供完整的上年度审计报告;3.申请表中资质证书首次批准时间未填写;4.戴志刚职称等级为初级;5.开发项目确认表:完成面积填写错误。

 

 

3

溧阳市新纪房地产有限公司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

1.经营负责人不符合任职条件;2.孔士锋未提供劳动合同;3.未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4.开发项目确认表:已完成面积未填写;5:完工项目未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

 

 

4

溧阳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

项目证照过期且未完工,未提供延期协议或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情况说明。

 

 

5

常州昌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

符合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9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