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住建新闻 > 内容
 
我局荣获常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集体三等功
发布日期:2018-01-24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常州第三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溧阳市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我市成为全国首批全域文明城市,开创了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全市上下建设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热情,1月23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在行政中心群贤堂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表彰会,会议全面总结常州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经验,表彰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溧阳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记二等功,新北区等5个县区、市城乡建设局等5个单位记三等功。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荣获常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集体三等功,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政达代表单位上台领奖。三年来,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将文明城市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组织领导上坚强有力,在平时工作中表现出色,季度测评在市各职能部门排名靠前,经常获得满分。每年迎检工作中表现突出,对标检查到位,能够及时准确、认真主动完成文指办的各项任务,2017年市文明指第92号文明城市督查通报特对我局认真负责的工作提出肯定与表扬。

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在新的一轮全国文明城市三年创建周期中,将会立足新起点、再创新业绩,擦亮文明创建“金字招牌”,为精美常州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9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