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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筑外窗自6月1日起实施登记管理
发布日期:2017-05-17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建筑外窗是关系建筑重要使用功能的外围护结构,人民群众关注度极高。针对外窗渗漏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投诉中占比较大的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外窗的质量监管,市建设部门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建筑外窗列入房屋建筑工程材料登记类别进行重点监管。 

2013年,我市出台《常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材料登记暂行管理办法》,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建筑节能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原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等实行登记管理。对登记材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这一办法的实施对掌握有关材料质量信息,提升材料质量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助于从源头确保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目前,我市实行登记制度的房屋建筑工程材料类别为7类,分别是:墙体材料(砖、砌块等)、保温节能材料(墙体、屋面等)、预制管桩方桩、防水材料(卷材、涂料等)、混凝土外加剂、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烟道)、建筑外窗。 未按规定进行登记的材料不得在我市建筑工程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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