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宏洋置业(常州)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凤凰熙岸花园二期二批项目11幢(含变4号)、12幢、15幢、16幢、1号车库局部(公安编号),已向我局申请交付使用备案,根据《常州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常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的规定,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同意备案。
特此公告。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