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合法权益,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常州市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请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czzjcn@qq.com,(邮件请注明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0519-86609886
截止日期:2017年9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合法权益,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当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并办理竣工结算文件备案,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二、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文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关竣工结算备案的具体工作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办理。
三、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在办理竣工结算文件备案时,发包人应提供《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含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备案表》(附表1)、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工程造价审核报告﹚、结算审定单等资料。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在办理竣工结算文件备案时,发包人应提供《非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表》(附表2)、结算审定单等资料。
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四、自2017年12月1日起,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建筑工程项目,均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17年9月13日
附表1:
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含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备案表
工程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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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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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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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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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工程承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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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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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招标所有专业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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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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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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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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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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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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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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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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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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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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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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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送审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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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定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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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价单方造价(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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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价对比概算价差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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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价对比合同价差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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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价对比送审价差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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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差异主要内容
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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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定价对比概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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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定价对比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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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定价对比送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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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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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单位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协商核对,互相配合,完成了本项目的竣工结算,最终各方认可的结算审定价为:小写 大写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单位承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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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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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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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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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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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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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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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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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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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章)
该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文件已收讫,经验证文件齐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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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名称栏填写要详细,以施工许可证上施工编号为准。
2.建设规模:应根据不同专业的工程特点填写相关内容;单方造价=结算审定价/总建筑面积。
3.工程造价差异主要内容较多时可另附书面材料。
4.常州市区 (不含武进区、金坛区 )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由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备案;溧阳市和武进区、金坛区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由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备案。
5.此表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产权登记机关各执一份,结算审核单位应将此表归档。
附表2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表
工程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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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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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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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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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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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招标所有专业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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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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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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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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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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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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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定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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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章:
(发包人造价人员签字或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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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签章:
(承包人造价编制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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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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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已经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协商核对,互相配合,完成了本项目的竣工结算,最终双方认可的结算审定价为:
小写 大写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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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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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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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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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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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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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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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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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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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章)
该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文件已收讫,经验证文件齐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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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名称栏填写要详细,以施工许可证上施工编号为准。
2.常州市区 (不含武进区、金坛区 )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由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备案; 溧阳市和武进区、金坛区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备案。
3.此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产权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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