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市城乡建设局举行党委中心组学习报告会,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姚远法官作《民法总则》专题辅导报告。局领导、调研员、副调研员,地震局领导,机关全体人员和地震局中层干部,局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100余人参加了学习。
姚法官对《民法总则》的立法背景、过程、创新和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重点从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代理、公序良俗、诚实信用、订金与定金、诉讼时效等方面对《民法总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和亮点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结合审判实务,以案释法。讲课内容丰富、深入浅出、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使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民法的认识和理解,为工作与生活起到了很好的启发与指导作用。
赵维忠副局长主持报告会。他指出,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民法总则》施行的背景,这部法律在我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开启了民法典的制定步伐,并成为民法典的核心组成部分。他要求,大家要进一学习消化,把握精髓,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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