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参与编制的《绿色照明检测及评价标准》,近日经住建部审查专家委员会讨论审查,顺利通过国家级评审,成为国内首个绿色照明评价标准。
该《标准》内容系统全面,适用于室内外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的综合评价,建立了完善的绿色照明检测及评价体系,评价指标及评分设置合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填补了我国绿色照明评价标准的空白。
《标准》将评价指标分为控制项、评分项和加分项,根据不同应用环境条件结合实际的运行状况,提出了指标权重概念,明确了在不同场合采用相应的指标权重值,彻底改变了过去一条红线评到底的不合理情况。
《标准》从光环境质量和节能两个基本维度出发,结合安全、环保、控制及运营管理相关要求,设置六大类指标,适用于评价各类建筑、室外作业场地、道路及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照明安全指标包括光生物安全、电气安全及机械安全,是整个绿色照明评价的重要前提;照明质量指标集中体现光环境数量质量及人员舒适健康的评价;照明节能指标是对产品性能和综合节能效果进行评价;照明环保指标包括了对照明产品的污染评价,以及对外部的光污染评价;照明控制指标反映照明控制系统的性能优劣;运营管理指标则用于对照明系统维护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价。
《标准》是专门针对城市照明节能评价制定的国家标准,包含了从设计、施工到运维管理全寿命周期内的评价准则和方法,特别是对当前我国城市照明行业中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焦点,作了明确规定。首次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照明耗电基准值计算方法及动态采光评价指标。如城市照明节电率评价,以往行业内争议的焦点在于评价节电率的基准值如何确定,不同部门会根据自身工作特征提出不同意见。此次《标准》则明确了城市照明节电率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具有创新突破意义。《标准》技术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与现行相关标准匹配协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加快推进我国绿色照明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