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被列入市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起草。我局按照市政府立法工作指导思想,严格遵循立法工作程序,积极推进立法工作进程。
2月份,成立了《办法》起草工作组,拟订了立法工作方案,初步完成了《办法》草案的草拟工作。3月份,根据立法工作需要,会同市法制办、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赴上海、苏州、无锡等城市进行了调研,学习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4-5月份,通过局网站公示、书面征求意见、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专业经营服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社会群众及相关法律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法》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目前,我局正对《办法》草案进行法制审查,待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形成《办法》的送审稿,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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