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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关于开展2016年度第二次全省住建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7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教〔2016〕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第二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现将常州市报考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岗位

    2016年度考核评价所设岗位为11个: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

    二、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1、考核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考核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管理实务》两个部分,满分为150分,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

    2、第2次考核时间:

    5月14日9:00~12:00: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

    14:00~17:00:市政工程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

    5月15日9:00~12:00:土建质量员、材料员;

    14:00~17:00: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劳务员。

    (第3次考核日期为11月12、13日)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报多个岗位,但同一时间考核的岗位不可兼报。

    1. 具有土建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 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 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以报考材料员、资料员;

    5.具有高中学历,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凡相关专业课程设置中有1年职业实践环节(含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实训等)的建设类高职院校或设有土建类专业的综合类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院校集体报名相关岗位的考核评价。

    四、报名步骤

    (一)网上报名

    统一考核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江苏建设人才”,进入“江苏建设培训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报名只能以个人帐号登录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属院校集体代为报名,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二)现场审核

    1. 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所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网上打印,并在指定位置签署诚信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信息采集:

    现场审核时,审核人员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报考人员身份证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也可自行通过身份证读卡器自行采集身份证信息。

    五、收费标准

    1、不参加培训人员,考核报名费按70元/岗位收取。

    2、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总费用(含报名费、考核费、资料费、培训费等):

    土建施工员、市政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600元/人;土建质量员:750元/人。

    六、报名时间及现场审核地点

    常州地区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6日至4月26日,现场审核时间为4月22日~4月27日(周六、周日除外),现场审核地点为常州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木梳路12号,24路公交车丰泽宾馆下;联系电话:86960324),错时因系统将自动关闭而无法审核。

    七、准考证打印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5月6日后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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