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我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进入全线施工,我局以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为主线,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细化责任落实,强化全程监督,确保过程受控。
一是把握关键,严格实施安全告知。深入工地现场,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安全交底及安监告知,向工程参建单位明确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强调安全隐患处置及事故报告的相应要求。依据《常州市轨道交通开工安全条件核查制度》,从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分别对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条件核查。
二是突出重点,严格掌控危大工程。督促各施工项目部对地连墙施工方案及其钢筋笼吊装方案组织专家评审,落实方案审批程序。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的日常检查,把好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和使用验收关,防范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增加基坑开挖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抽查频次,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高大模板工程的程序化施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方可进入后续工序施工。
三是加强巡查,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在新项目开工前,严格进行扬尘控制硬件达标审查,对施工道路硬化、围挡材质高度、清洗设备设置等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不得开工建设。在日常督查中,重点督促落实土方开挖、渣土运输、场内材料堆放及保洁等扬尘管控措施,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