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招标办、市建管处、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贯彻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5〕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15〕106号)要求,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许可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15日后中标或发包的工程一律按规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进行网上备案(涉密工程除外);咨询电话:85138057
二、7月1日后核发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按新编号规则进行施工许可编码,“备注栏”打印对应的施工合同备案编码。核发附件的需在施工许可证“备注栏”打印“核发附件”;咨询电话:85682051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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