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示范城市工作,完成示范城市工作任务,根据《常州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组织了第二批项目申报,有12个项目符合改造要求,于9月23日组织了第二批项目专家论证会。
专家组听取了节能服务公司的改造方案汇报,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提交的节能改造方案基本齐全,符合论证要求。改造内容涉及围护结构、空调通风系统、照明系统、供配电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监控系统及运行管理等多个方面,方案合理可行,节能服务公司将根据专家意见完善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全面启动改造任务。经过两次项目申报,现申报面积已达55万平方米,年节能量约6000吨标准煤。 下一步,我局将对实施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督促项目进度,做好跟踪服务,确保顺利完成既改示范城市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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